第四百一十六章 最近有什么想吃的就吃点吧
书迷正在阅读:烟硝里的浪漫 , 入股三分 , 三国:积粮万石,黄巾终於起义了 , 这个修行世界不太正常 , 恶毒女配被偷听心声後人设崩了 , 混元修真录[重生] , 【现代家奴】江宅记事(np) , 【道诡】丹阳子让李火旺怀了他的孩子 , 从卖奶开始发家致富(NP,产乳高H) , 大唐之最强熊孩子 , 小脑洞(年下 强制爱) , 重生后发现自己夫君黑化了
方大状从来都是说到做到的人。 或许这两个桉子最后的结果也只是赔偿一点钱加道歉,但这是践行思想的一种极佳途径。 所以方大状在签署合同后的第二天便马不停地地开始了行动。 前面的侵犯名誉权行为自不必说,有周毅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在就已经够了,当时围了那么多人。 现在的关键是,如何来证明停车时间因为对方的耽搁而延长,以及延长了多久,钱怎么计算。 这一点其实也不难弄,调行车记录仪,周毅转了一圈没有车位后那个时间就可以算开始,然后大家各自离开,算结束。 停车费的计算也有固定的,半小时三块钱。 这也是对于新民法典的适用,民法典不单单有着各种各样的具体规定,同样有着很多的原则。 比如自愿原则,比如公平和诚信原则等等。 同样,民法典第八条明确规定,民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,后面还跟着一句话,不得违反公序良俗。 而在大家的普通认知中,车位就是车先到才算,所以你人上去占着那就是不对。 对方“人肉占车位”的行为算不算民事行为,当然算了,而方大状要做的就是在除了要求赔偿那几块钱之外,还让法院确定一件事:即人肉占车位这个行为无效! 这才是方大状要做的重点! 单纯几块钱的赔偿,说实话,你有很大可能都只是简单立桉,然后直接走调解,法院也不会闲到这个程度,为了你这个几块钱他还专门开一次庭。 那样对司法资源才是浪费呢。 但是加上这个诉求就不一样了,现在对于“人肉占车位”这个行为没有一个完全确定的定性。 而如果法院能确定这个行为无效,并且有了具体的说法,那就